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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斯尼斯人官网《编花篮》不是“河南民歌”的身世之谜

  “编,编,编花篮,编个花篮上南山,南山开满红牡丹,朵朵花儿开得艳,银个丹丹嘿银牡丹,祖国春色没个边……”1960年,《编花篮》经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首播后,传唱了近半个世纪,红遍大江南北,也唱到大洋彼岸的维也纳金色大厅,堪称中国民族音乐艺术的一朵奇葩。

  《编花篮》是河南民歌还是原创歌曲?80多岁高龄的郭复善老人对《广播歌选》记者说:“这首歌是我谱的曲,属于个人原创作品,不是民歌。歌词原本是摘棉花,而不是什么摘牡丹。”《编花篮》究竟有着怎样的身世之谜?为何会成了“河南民歌”?20年曲折维权路,又如何为自己的原创作品“正名”?

  清爽朴实的歌词,欢快优美的曲调,人们一直把《编花篮》当作河南经典民歌传唱。可是有一天郭复善出来说:《编花篮》不是河南民歌,属于个人原创作品,是我谱的曲!

  郭复善拿出保存已久的《歌曲》杂志寄给他的样刊来证明这个说法。1959年第3期《歌曲》杂志登有《编花篮》的歌谱,词作者署名钟庭润,曲作者筱轩,郭复善解释筱轩是他的笔名。他还说,因谱曲时融入了洛阳曲剧的一些元素,投稿时特意加上河南民歌几个字,《歌曲》杂志编辑没有删掉,所以在题目下方有河南民歌字样,估计这就是大家误把它当作集体创作的河南民歌的缘由。

  郭复善1930年出生在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平乐镇平乐村,参加八路军时开始从事文艺创作。新中国成立后,他转业到河南省歌舞剧院担任指挥,后转到省文联担任编辑。郭复善回忆当年收到样刊时的情景:《歌曲》杂志社寄来了样刊和4元稿费,自己欣喜若狂。从解放初期就开始学习作曲,所谓十年磨一剑,如今总算有成绩了。

  郭复善当年并不认识词作者钟庭润。钟庭润当时在登封县一所农村学校任教,很喜欢诗歌、散文,经常是白天备课教书,晚上一有闲暇他便写上几段。那时还是人民公社时期,大家干劲很大,为了赞扬劳动者,反映群众劳动的热闹场面,构思写下歌谣《编花篮》,作品中将棉花比做一朵朵盛开的牡丹花,表现一位农村姑娘在棉花丰收时的喜悦心情。

  1960年,《编花篮》经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传遍神州大地,火透大江南北,全国各地的电台也纷纷将它作为常播曲目,越来越多的人感受到它独特的音乐魅力。

  同年2月20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群众联系组在寄给郭复善的复函中,告诉他歌曲的演唱者是广州战士歌舞团的王曼云,并安排歌曲的重播。郭复善将重播的节目录入磁带,并完好地保存至今。

  因作品被广为传唱,郭复善感到幸福和自豪。在很长的一段时间,他几乎没有注意署名问题。然而,1988年的一个清晨,郭复善的心里起了波澜。在郑州市二七广场晨练时,他忽然听到“编,编,编花篮,编个花篮上南山”的歌声,循声而去,他走进一家音像店。店里正播放《中国民歌四十首联唱》磁带(1986年中国唱片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版)。细心的郭复善翻开磁带目录,《编花篮》竟然没有词曲作者,列为河南民歌。随后,他又走访了郑州市多家音像店,看到同样的情况,所有收入《编花篮》歌曲的的磁带都是以河南民歌冠名,有些还对歌词作了一些改动,如由“摘棉花”变成了“摘牡丹”。郭复善心里很不是滋味。当时他己经调至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

  1988年4月,他致信中国唱片公司北京分公司,说明了《编花篮》的创作过程,要求对方署名并恢复作品原貌。不久,该公司给他寄来了30元稿费,并回复说:“磁带中的《编花篮》是根据中国乐团的录音小样录制发行的,之前只知道它是‘河南民歌’,不知道是你们创作的,以后再版时恢复你们的署名。”

  一个月后,郭复善再次写信给中国唱片公司北京分公司,坚持要求对方将作品恢复原貌,可对方没有再回信。

  《编花篮》就这样成为了郭复善的一块心病。在那些个年头,国家还没有出台著作权法,“正名”无门的他不得不先将维权之事告一段落。

  1991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开始实施。1992年7月18日,郭复善在报纸上看到《词曲作家的著作权必须得到尊重》的文章,里面有马可的女儿等多人签字为逝去的父母讨著作权的内容,他这才了解到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50年。郭复善想在有生之年解决署名问题。他多次主动与广播电视、报刊联系,说明《编花篮》的来历,论证它的渊源,强调它的原创性。

  1993年,河南《文化艺术周报》率先发表文章称,“一曲《编花篮》作为河南民歌而流行于歌坛久负盛名,它的编曲者原来是我们相识已久的前辈郭复善(筱轩)35年前的作品”。

  2003年,郭复善加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并与协会签订授权合同。但是,多家唱片公司还是将《编花篮》以民歌冠之。2004年4月3日,中央电视台12频道《魅力12》栏目制作播出关于《编花篮》来历的专题片。2008年初,郭复善正式向河南省版权局递交了关于《编花篮》著作权的登记申请,组织部门为他出具材料证明曲作者“筱轩”确系他的笔名,他本人也出具了创作手稿等相关材料。

  2009年3月12日,河南省版权局在认真核实原始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版权局制定的《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免费为郭复善办理了《著作权登记证书》从而确认他是《编花篮》的曲作者,兼著作权人。

  接到证书那天,郭复善百感交集,感慨万千。他将证书带到钟庭润家,想请这位创作伙伴一同分享。此时的钟庭润已卧病在床多年,神志有些模糊。但看到证书后,老人许久没有出声,慢慢地,两行泪水顺着他的眼角流淌下来,嘴里不住地重复道:“好啊、好啊……”

  如今,《著作权登记证书》被郭复善高挂在客厅的墙上,在他心目中,这证书可是《编花篮》的“保护神”啊!在河南文艺出版社与人民音乐出版社去年联合出版的小学5年级《音乐》教材中,第八课河南民歌选用的是《编花篮》,但没有词曲作者署名。在郭复善提出问题后,出版社立即表示再版时署上作者的名。

  在郭复善的书架上,摆放着许多刊发了《编花篮》的书籍、磁带和光碟,墙上还挂了一张他当年和爱人一起合作演唱《编花篮》的大照片。此外,他还保存着《编花篮》历年来被传唱的主要记录,足见他对自己这首作品有多么珍爱。郭复善一生以“筱轩”为笔名,先后发表过近40首歌曲,但没有一首能超越《编花篮》的成就和影响。

  《编花篮》是传承民族音乐文化,探索河南音乐风格的一个成功范例。郭复善希望现在的年轻音乐者能把振兴和传承民族音乐文化放在心里,放在首位。

  “说实话,我再也写不出《编花篮》这样的曲子了,但这辈子能编出这么一个‘花篮’我也没什么好遗憾的了”。(选自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广播歌选》2010年第2期赵乐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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